
该运输公司翻新好的车。
天山网讯(记者陈霞摄影报道)要从事车辆生产,必须先取得生产资质。新疆中外运区域储运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资质,自行生产载货半挂车,在20天内,先后被工商、质监两部门查获。
6月17日16时许,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市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,赶到新疆中外运区域储运有限公司的空旷场院时,两名工人正在从事半挂车承重梁的焊接工作,在他们不远处,有五辆焊接成型、喷漆完毕的成品半挂车。
18时20分,记者闻讯赶到现场时,两名焊接工人已经没了踪影,现场有六辆半挂车半成品,其中四辆还没有焊接成型。
据执法人员介绍,半挂车是我国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》管理的产品,企业要生产加工半挂车,不仅要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,同时还必须获得“3C”认证证书,加贴“3C”标志,否则不得出口、出厂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。而该公司现场只拿出了一张工商营业执照,上面标注的营业范围是“运输”。
该公司付经理对记者解释说,他们的确没有生产资质,但“我们也没钱进新车,只能把旧车重新焊接、翻新。”生产出来的车也是运输公司自己在使用。
18时45分,执法人员调查认定该公司的确存在无证生产半挂车,准备将五辆半挂车成品予以扣押时,市工商局新市区分局来了电话,表示石油新村工商所已经先行对该公司立案调查。
6月18日上午,记者联系到石油新村工商所王副所长。他告诉记者,他们工商所5月28日发现新疆中外运区域储运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半挂车时,已经现场责令停止生产,并立案予以调查,如今,新市区质监分局6月17日再次查获其违法生产行为,说明该公司并没有认真改正错误,他们会从重查处。本报也将继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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